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旅游攻略甘肃 > 甘肃省旅游网

甘肃省旅游网

http://www.kmguol.com    2015-12-14 09:12     昆明国旅     字体:

旅游协会导游管理

甘肃省旅游协会导游翻译管理委员会会员(导游)管理办法

2016-01-21 16:46:38   报送单位:本站  甘肃旅游   次数次

       甘肃省旅游协会导游翻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导管委”)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管理水平,完善导游管理体制,规范旅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经甘肃省旅游网批准并指定的社会导游员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照《中华共和国旅游法》、县旅游网《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建立"社会导游人员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履行行业协会客服职能,依法、依规对社会导游人员进行管理,并接受旅游主管部门的监管。对导游人员负责、为旅游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保护导游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省导管委将通过规范的导游服务质量的标准和业务日常培训管理,保障甘肃省内旅行社和旅游市场优质导游服务需求,是为实现全省导游人力资源科学合理的有效配置而的管理。

 第三条 为适应甘肃旅游市场的增长需求,致力提高社会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和带团能力,认真执行县旅游网《指导意见》中的“管理有抓手、培训有阵地、使用有制度、奖惩有办法”的管理机制,打造一支高品质的导游队伍,树立甘肃导游良好整体形象。

 第四条 依照颁发的《中华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县旅游网颁发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导游服务管理办法》。省导管委在探索中发展、改进和完善,并逐步走向规范化市场运作,在保障旅游消费者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负责社会导游人员的登记,为的社会导游员代办导游证的申领、年审、遗失补办,并负责其日常管理;

 第六条 负责客服的社会导游参加岗前培训、年审培训、年度审核和日常政策业务培训;提高社会导游的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

 第七条 为出团导游开具个人《导游信息表》。

第八条 执行对社会导游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督办法和奖惩;

第九条 负责为社会导游提供旅游企业聘用信息,办理或者代办有关保险;

第十条 负责为社会导游提供企业信息服务,保障、维护省导管委导游人员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为全省各旅行社其它行业提供不同等级的外语、普通话和地方方言的社会导游人员信息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积极发展社会导游队伍,培养新生力量,认真客服社会导游实习工作,使导游队伍不断更新,使之成为一支高素质、高品质的社会化专业化导游队伍。

  第十三条 客服省导管委导游人员参加旅游管理部门的晋级培训考核及导游服务技能大赛活动;

  第十四条 省导管委为的“社会导游”建立个人档案。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五条 凡已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设计并取得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者,按县旅游网必须向导游管理登记方可执业的规定,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由省导管委为社会导游办理导游证(IC卡)。

第十六条 登记所需个人资料:

(1)考取的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将导游员资格证书的1、2、3、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办理导游IC卡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本人的学历证、毕业证复印件或咨询证明;

(4)四张红底1寸证件摄影团(红底免冠正面露眉露耳证件照);

(5)填写《导游管理服务导游人员登记表》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各两张;

(注:表格必须为电脑填写打印,电子版网址:行业管理栏目下的导游管理中的《导游证办理程序》)。

(6)甘肃旅游培训设计中心出具的岗前网络化培训考核证明;

第十七条  导游实行会员管理:

收取会费,会费为年度会费。在年度内如关系调出“省导管委”不作退费处理;

第十八条 持有甘肃以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的社会导游人员,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还应该出具转出省颁证出具的导游人员转出证明。并参加我省的导游人员资格设计的设计科目。通过设计的,由甘肃旅游培训设计中心出具的岗前网络化培训考核证明;省导管委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注:关于导游证办理的其他类型,如:双语或多语种、补证、等级调整、换发、单位变更、跨市(州)调动、信息数据变更、跨省转出转入等。请登录甘肃省旅游协会(行业管理栏目下的导游管理中的《导游证办理程序》)查看了解。)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九条  管理制度:

(一)、建立“社会导游”信誉档案库,编制导游员个人档案表,内容除展示其学历、工作经历、出团情况外,由“省导管委”登记其本人带团服务的讲解特色与风采,汇编成册,可供业内人士了解导游时参考;

(二)、导游接团实行全省统一启用由甘肃省旅游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制作的“导游任务派遣单”、“旅游行程计划单”、“旅游服务质量评价表”等导游带团文本。

(三)、制定“导游服务质量承诺书”;

(四)、所有导游必须按时参加每年的年审培训和年审。

年审培训、年审安排和年审截止时间等相关通知,在甘肃旅游网、省级报纸(甘肃旅行社、兰州攻略、兰州)和省导管委QQ群中推出。过期未年审的导游不得在本年度内从事导游工作。

(五)、导游需要办理变更或迁往外省市等事项(必须参加本年度年审培训和年审后可以变更),需提供接受单位开具接受证明(盖公章)和导游本人提交书面变更申请书办理。导游变更导游关系,必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超过本时间则需要缴清本年会员会费,才能办理手续。

(六)、导游要从事导游工作,必须和聘用单位按照《中华共和国劳动法》、《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规。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导游带团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旅行社和导游自行协商确定。按照省导管委《关于旅行社聘用导游管理制度与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执业导游工作。

(七)、在从事导游工作中导游必须遵守《中华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及《导游人员服务质量标准》。

导游工作结束后,完成与旅行社各方面的移交,旅行社无异义后,旅行社开具《导游服务质量意见表》。

(八)、导游如将导游lC卡丢失,要在甘肃旅行社挂失(省导管委出具丢失证明)。

(九)、导游本人电话及联系电话变更要应及时到省导管委办理变更事项,如因未及时变更而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十)、新考取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必须参加甘肃旅游培训设计中心的岗前网络化培训考核后,才能办理导游证(IC卡)事宜。

(十一)、领取导游证时间安排。

(1)年审导游证领取时间为:每年4月25日至6月10日止。

(2) 6月10日之后领取时间统一安排为:每周星期二、三、四下午2:30至5:30领取。

(3)新办导游证的领取,省导管委电话通知后领取。领取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三、四下午2:30至5:30领取。

新导游在电话通知后60天内必须将本人导游证领走。

(4)领取导游证必须携带导游手册。

(5)导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年审导游证和新导游证的,如果由此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13、变更关系和新导游每年开始办证时间为3月20日至11月20日止。

14、在网上查询导游个人信息网址:。

15、导游办理迁入、迁出、变更、挂失等手续必须在《甘肃省旅游协会管理系统》网页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省导管委导游,在执行带团任务过程中,因其本人原因违反《中华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及《导游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并造成后果的(经济损失直至责任),由导游员本人负责承担。

第二十一条 省导管委导游应认真严格执行、遵守《中华共和国旅游法》、县旅游网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方法》及《导游人员服务质量标准》中的法规。并牢记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熟记27种违规行为和编码扣分标准。

第二十二条 省导管委为更好地为旅游企业服务,拟邀请甘肃省部分旅行社的相关领导及部门经理组成省导管委顾问,以便广泛征询对社会导游服务与管理的意见和得到旅游界的支持及帮助,使省导管委按市场需要更好运作,健康发展。

第二十三条 导游管理工作要在执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导游接待人员的个性与风采。省导管委按县旅游网颁布《导游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各项接待业务工作规程细则,作为省导管委业务范本;

第二十四条 规范省导管委导游人员的导游讲解内容及导游词。逐步按区内外重点线路提供讲解资料参考内容,并强化导游撰写导游词,从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带团技能。

第二十五条 结合年审培训工作,省导管委对导游在线路介绍、导游线路方案设计与推荐、导游词的撰写和讲解等三方面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持“导游员资格证书”的省导管委导游,经资格确认后,方可在省导管委办理登记手续,并进行每年度审定。省导管委可根据导游业绩的考核实绩延续或终止。

第二十七条 质检制度:

1、认真执行《中华共和国旅游法》和县旅游网颁布的计分制管理制度。

2、坚持导游服务的国家服务质量标准。

3、及时掌握“导游服务意见反馈”情况。

4、定期抽样检查导游服务质量并与游客联系,进行质量跟踪调查。

5、不定期对“社会导游”服务质量进行随团检查。

6、定期进行服务质量专项考核。

7、社会导游人员,须跟团实习两次以上,实习合格后方可凭证上岗。

8、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对导游的质量状况及服务态度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导游做到出团有方案、服务有标准、讲解有规范、结束有总结、团团有提高的业务操作要求。打造“诚信服务”品牌。

第二十九条 “导游方案”的撰写是对导游人员讲解规范的标准要求,导游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运用全程导游词、长途导游词、地方导游词(城市沿途导游词)、旅游景点导游词的内容细分,并作为导游年度总评的考核内容。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条 导游员的权利:

(1)参加导游人员的学习、研讨、实习等接受培训的权利。

(2)参加省导管委的各项活动、旅游会议和研讨工作的权利;对省导管委的各项工作、措施、制度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享有省导管委提供导游讲解资料使用的权利。

(4) 进行导游执业活动,并获取带团期间合理酬劳的权利。

(5)为旅行社提供出游组团客源的导游人员,允许可享有组团手续费报酬的权利。

(6)实际导游工作成绩卓越、个人素质提高显著的导游员,有学习、培训奖励优先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导游员的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法令及各项旅游法规、条例制度。

(2) 坚持贯彻本导管委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导管委各项决议,熟记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计分管理规定。

(3)积极参加省导管委各种旅游会议、培训活动,全年参加学习时间不少于56小时,不得无故缺席,热爱集体,维护省导管委诚信和声誉。

(4)服从省导管委业务调度管理,导游上团前必须持有“导游信息表”,不得选线挑团,不得无故请假。

第三十二条 省导管委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特聘旅游专业院校讲师、教授、旅游界资深高级导游、总经理为导游人员进行授课、研讨、实习等专业培训活动,全员定期培训学习。

第三十三条 会员要求退会,需以书面形式报告省导管委,并交回会员手册。批准退会后,由省导管委书面通知退回申请人。会员退会一经确认,即取消会员资格以及在省导管委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甘肃省旅游协会导游翻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甘肃省旅游协会导游翻译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标签:

 甘肃自驾攻略甘肃旅游攻略甘肃自助游

(更多旅游攻略请关注昆明旅游官网:admin)

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昆明国旅旅游网未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或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QQ1844838059即时清除!
------分隔线----------------------------
欢迎来到云南省昆明国际旅行社网站,如果觉得文章有用,请把这段分享给大家(甘肃省旅游网http://www.kmguol.com/gansu/15130.html)转摘文章的朋友,请记得注明出处哦!
特惠线路,在这里!

甘肃地图(可放大)

旅游攻略

点击这里【预订3折机票】好便宜啊!

旅游信息

旅游问答中心

云南省昆明国际旅行社
旅游新闻
大理无量山樱花谷的樱花什
春节到云南旅游怎么样?春
云南有多少个机场?云南机
丽江旅游推进奔子栏、月光
旅游攻略
云南丽江古城导游词|丽江
丽江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明细
海拔多少米会有高原反应的
云南有几个机场?都在什么
旅游问答
巴厘岛在哪个国家?巴厘岛
成都到九寨沟多远?火车和
大理到无量山樱花谷汽车,
昆明康辉旅行社有多少个导
旅游景点介绍
泸沽湖风景区
大理南诏国地图|云南大理
昆明滇池海埂公园
轿子山
天气预报查询
云南罗平天气预报一周15天
玉龙雪山天气预报一周怎么
云南昆明天气现在好吗
雾霾天气形成的原因_介绍
昆明国旅官网-云南省昆明国际旅行社:甘肃旅游频道为您提供甘肃自助游攻略,甘肃自驾游攻略,甘肃旅游团,甘肃旅行社,甘肃旅行社线路,甘肃旅游线路,甘肃旅游报价,甘肃省旅游网等旅游信息服务。
关于我们补充协议昆明国际旅行社客服电话预订方式监督投诉合同样本人才招聘旅游资质
签订合同预订咨询联系我们

站内导航

攻略分类: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天水武威张掖平凉酒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州甘南州

行程天数:云南一日游云南二日游云南三日游云南四日游云南五日游云南六日游云南七日游云南八日游云南九日游云南十日游云南全线游

云南问答: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旅行社西双版纳泸沽湖文山玉溪楚雄罗平瑞丽腾冲普洱

云南旅游攻略:昆明旅游攻略香格里拉旅游攻略丽江旅游攻略西双版纳旅游攻略大理旅游攻略泸沽湖旅游攻略罗平旅游攻略元阳旅游攻略腾冲瑞丽旅游攻略

云南旅游:昆明旅游大理旅游丽江旅游石林旅游九乡旅游大理丽江旅游泸沽湖旅游玉龙雪山旅游西双版纳旅游香格里拉旅游普达措旅游梅里雪山旅游稻城亚丁旅游腾冲瑞丽旅游香巴拉旅游普者黑旅游昆明大理丽江旅游大理丽江西双版纳大理丽江香格里拉大理丽江泸沽湖